| 民企打通融资新渠道 企业债券考验民企综合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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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终于轮到了民营企业,横店集团和万向钱潮(000559.SZ)日前获得了这个机会。其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的一年期的短期融资券。这也是自今年企业短期融资券重新启动以来的首家民营企业。与此同时,万向钱潮发出公告,发行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为6亿元,该限额有效期至2006年11月底。
据了解,融资券的发行成本,即使包括各项中介费用后仍在3.5%以内。这样发行短期融资券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极大地节约公司财务费用。
民营企业横店集团和万向钱潮集团获得了发行企业债的机会,这是一个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消息,是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一项切实措施。
有关调查资料表明,我国现有私营企业约350万户,以私营企业为代表的民营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年度平均增长率接近20%,大大超过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增长水平。民营企业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引擎作用,已经无可争议。而在目前就业压力依旧严峻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在多渠道吸收就业和再就业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尤其不可忽视。
然而,民营企业的发展绝非一帆风顺。在民营企业遇到的种种困难中,融资难的问题最为突出。据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和中国企业调查系统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有75.9%的民营企业将“融资困难”作为当前企业发展的第一障碍。由于融不到资金,民营企业失去了许多机会,缺少进一步发展的后劲。为了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在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中明确指出,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包括对非公企业上市应与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到境外上市,等一系列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的措施。其中,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是一系列措施中最值得期待的一项。
企业债券是企业发行的短期或长期本票,它能较快的,而且在较长时间内为企业提供较大数额的资金支持。由于债券的风险小,回报优厚,税负低,一向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允许民营企业发行债券,不仅为民营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多投资理财的选择。只要运作得当,应该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值得强调的是,企业发行债券有相当严格的条件。企业债券考验着企业的信用,考验着企业运作资金的能力、生产经营的能力,考验着企业从决策到成本控制等等的综合管理水平。这一次,两家民营企业获准发行债券,是主管部门对民营企业的充分肯定,也是那些优秀民营企业实力的充分体现。同时,这次“准入”,对民营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诚信守法”、做大做强的形象,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有关主管部门如何完善相关制度,依法加强监管,并摸索一套适应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监管办法,都提出了新的课题。
两家民营企业获准发行的债券尽管是短期的,而且数额不是很大,但万事开头难。这两家企业迈出的第一步,可以看作是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先声,更可以看作是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所的钟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民企被允许发行短期融资券具有积极的意义。首先,这表明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今后也有机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这种直接融资方式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其次,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严重失衡的状况,央行也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比例。此外,短期融资券一般是供机构投资者投资,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助于规避其投资风险。
钟伟还指出,由于目前企业发债多受制于发改委,而发行短期融资券属央行可自主决定范围之内。此举,说明央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快金融市场融资的合理配置。
一直以来,民营企业最普遍存在的困难就是缺乏加快发展的资金。在现有的条件下,民营企业通过上市筹集资金的难度依然很大。而民营企业又以中小企业为主,因此在银行信贷融资方面也远远比不上国有企业更受银行青睐。在上市无望而向银行贷款又有困难的情况下,按以往规定,能够发行债券的民企更是寥寥无几。根据1993年施行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实行审批制。于是债券市场由此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中计划经济色彩最为浓厚的一个子市场。而新出现的短期融资券类似企业债却不等于企业债,它是央行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企业融资提供的工具。
短期融资券是指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据了解,依照现行办法,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必须满足以下七项条件:一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二是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三是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四是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五是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六是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七是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与目前的企业债券核准制相比,短期融资券具有操作性强、效率高、灵活机动的特点。短期融资券面对银行间市场发行,空间巨大,恰好可以满足大量的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再加上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宽松,无担保要求,在额度有效期内经过申请备案即可实现滚动发行,发行手续简便,准入门槛低。这对于融资一贯困难的民营中小型企业不啻于绝好福音。但从发行市场目前的情况来看,之前还没有涉及任何一家民企被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主体均是国有大型企业。因此,此次浙江两家民企获得发行机会无疑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大部分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信誉不高、运作不规范,信用等级普遍较低。这使得中小民营企业很难进入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市场。为此,有专家表示,民营企业要想获得短期融资券的机会,就必须要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做到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商业银行要求,建立全面、准确、真实的财务制度,提高企业的“信用形象”。还有就是要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的企业形象并保持合理的贷款水平。(摘自《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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